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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至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30

来源:南岗区检察院

录入:吕希明

审核: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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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  去  五  年 工 作 回 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区人民检察院院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职,规范办案,强化监督、从严治检,圆满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深刻领会和把握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助力支持。
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坚持从改善发展环境角度入手,围绕改革创新主题,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意见十二条》,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案件953件1128人,提起公诉1174件1416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尺度界限,严格把握“六个关系”、坚持“五个慎重”,营造了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司法氛围。
    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犯罪。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件48人。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法批准逮捕制售伪劣产品、制售假药类刑事案件10件11人,提起公诉39件91人。密切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大力度惩治抽逃资金、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5件5人,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力护航“绿色发展”。制定《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和办案沟通。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活动15次,与33家单位建立生态微信互动,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环保经营、绿色生产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全面促进平安南岗、法治南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550件4600人,提起公诉5568件6937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案件924件1067人,提起公诉1081件1250人。把握刑事犯罪新动向,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电信诈骗、伪基站、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31件44人,提起公诉56件112人。
    准确适用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把握社会危害性条件,坚持少捕慎捕,依法对15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30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3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15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均得到落实。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品牌效应,依法做好息诉罢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73件,接待群众来访765人,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149件,化解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9件,实现了连续五年无新有理访发生。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先后对36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有效的心理疏导,开展帮教127人次,有效帮助了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五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0件120人,其中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87件96人,查处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20人。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案件12件24人,重特大案件21人,大案比例达87.5%。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猎狐”行动中,成功抓获在逃三年的犯罪嫌疑人常某,同时采取领导规劝、政策攻心、法律震慑等方式,将潜逃在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成功劝返自首,该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其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牢固树立理性平和规范的办案理念,不断加强和规范初查工作,严格初查程序,全面、客观地搜集证据。强化系统办案思维,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健全侦捕诉衔接横向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引导侦查收集、固定证据,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树立“贪渎并查”纵向深挖工作理念,在查办渎职犯罪过程中同时调查贪污贿赂行为,不断推动整体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扎实开展犯罪预防。围绕我区的中心发展战略和大项目建设实际,开展工程、民生等领域专项预防11次,形成了切实可行的预防调查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受理查询申请21731次,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103家,个人48人。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共废除围标活动两起,监督资金近10亿元,为政府采购活动及资金安全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加强延伸、拓宽诉讼监督的触角和领域,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化侦查审判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67件72人,追捕215人,追诉2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3件、检察建议526件。强化对审判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发出量刑检察建议书5568份,采纳率达99.66%;,针对纠正案件定性及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提出抗诉19件20人,全部得到上级院支持。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在取得“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职能,集中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后检查案件一万余件,发现未执行刑罚2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共对1635名人员进行了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3件次。在“减、假、保”专项工作中,发出19份纠正违法通知,收监罪犯9名,纠正和弥补了监管工作上存在的不足。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深入学习新《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灵活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2件,审结130件,提请抗诉17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9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督促起诉2件,纠正违法案件30件,执行监督案件38件,有效增强了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效果。
    五、严格规范检察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围绕影响执法办案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案件管理,不断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司法规范。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最高检列出的100项司法不规范行为表现,采取个人自查、交叉评查等方式,找准查透存在的问题。召开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百案析查”活动,抽取269件办结案件,采取审阅卷宗、集体评议等方法,查找、整改案件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问题18项,有效地促进了规范办案。
    以严格办案责任保障司法规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把关、依法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75件96人。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确保侦查、起诉的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的质证和检验,最大限度地避免错案的发生。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动态监督优势,推进案件监督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共发出批评通报74期,通报院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干警163人次,进行警示谈话17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以网络信息技术助力司法规范。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的趋势,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先后在检察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00条、法律文书84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42条。完善“两微一端”建设,积极运用视频、图解等新闻方式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先后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检察微信、头条4188条,为群众实现“指尖上的便利”,有效传递了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六、坚持抓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全面贯彻从严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深化“五个过硬”建设。
    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始终牢记检察权的宗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不断完善了《加强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办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机制,及时办理并反馈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与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的“零距离”互动,多方位展现新时期检察工作情况。五年来,共接受人大、政协视察指导8次,专题报告工作9次;邀请9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13件,落实意见建议14件。
    强化素能夯实基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效、员额制改革等内容,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辅导讲座44次,举办各种知识测试12次,开展观摩庭、辩论赛8次,支持9名干警在职进修研究生学历,使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先后选拔任用了25名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19名干部职务得到提拔晋升,有效地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落实要求推进司改。围绕上级院的部署要求,现已完成89人的检察官级别套改,组织符合入额条件的干警参加员额遴选,经过业绩公示、民主推荐、素能评价、资历考核和省院组织的笔试、面试后,按照首批使用85%员额数量的规定,最后确定45名入额检察官,圆满完成了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的各项任务。目前,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正风肃纪树立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行为。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专项督察。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档案记录等常态化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确保了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民行工作先进基层院,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先后有5个科室、400余人次受到省、市、区的表彰奖励,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和执法办案的契合度不高,在创新思路和措施方法上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在规范检察权的监督与制约上还不够完善,机械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诉讼法律监督的力度依然比较薄弱,渠道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四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工作节奏还不快、推进力度还不强,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提高;五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阵痛期尚在,加之“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消极因素和负面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形势,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我们深知所肩负的职责重大、使命光荣。为此,今后五年,区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坚持在区委、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南岗区“1356”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打造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创建人民满意检察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检察工作,为南岗区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发展大局。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努力提升预防犯罪实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改进司法方式,提升履职能力。直面司法改革带来的阵痛,承载压力、敢于担当,并根据检察权的特点和规律,稳步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办案组织,严格落实检察官职责权限规定,探索完善办案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不断加强“两提升五个过硬”建设,在提升干警素养、落实从严治检上持续下功夫,牢固树立廉洁从检风气,逐步推进检察官专业化精英化进程,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执法办案,坚持依法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着力解决好“两高一低”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对公安、法院的刑事司法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并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公正司法。积极落实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措施,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让司法办案更多地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坚持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实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着眼于“生态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等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通力合作、信息互通理念,加大“两法衔接”的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双向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是坚持深化检务公开,推进规范司法。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加强和创新全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打造阳光检务,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文明司法水平。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理解和认同感。巩固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成果,以更高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促进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六是坚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源动力,自觉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落实要求,坚持做到接受监督检查到位、办理意见建议到位、开展联络活动到位。同时,积极拓展在新媒体时代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的检察热点,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视察检查、微信互动等方式,虚心听取和落实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各位代表,2017年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为实现南岗区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 用 语 说 明:
 
    1、“六个关系”(P2):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之间的关系;严格把握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传统人情往来、礼金往来与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执行和运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关系;严格把握合法的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与违法所得的关系;严格把握企业中个人职务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的关系。
    2、“五个慎重”(P2):慎重决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选择办案时间,在全市性或企业重大活动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到相关单位和企业办案;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生产设备、财物、账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
    3、“捕、诉、监、防”一体化(P2):由同一办案单位负责同一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
    4、“两提升五个过硬”(P7、P10):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检 察队伍。
    5、“两高一低”(P10):逮捕率高、捕后轻缓刑率高、立案监督数低的问题。
    6“两法衔接”(P11):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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