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百姓食药安全,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23-11-10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作者:王苏煜
编辑:赵欣宇
录入:赵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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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工作人员详细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及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等情况,重点排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夸大或虚构保健食品的保健、疾病预防功效等问题,是否设置专柜或者专区,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消费提示信息,同时对经营主体发放依法经营“备忘录”,提示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风险点,并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