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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专题培训

时间:2023-12-22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刘佩瑶

编辑:赵欣宇

录入:赵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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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1222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参训人员对《意见》的总体要求、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等章节进行全面学习,并对上级院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传达,参训干警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围绕新旧入罪标准变化、证据移送与审查、做好新旧规则衔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研讨。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统一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完善醉驾治理体系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今后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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