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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学习强素质,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专题学习

时间:2024-02-01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作者:南岗发稿

编辑:尹新宇

录入:赵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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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这次修改有针对性地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从重处罚”,加大了刑事追责力度。

为认真领会《刑法修正案(十二)》立法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部署,近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组织了专题学习。

学习中,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围绕立法背景、修改内容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认为,本次刑法修正案修改,一方面提高了单位行贿罪的处罚力度,有效避免了实践中出现行贿人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的情形。另一方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设置了惩戒措施,明确了国有公司、企业之外的其他公司、企业相关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相关背信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二)》作为近期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修正案内容要旨,着重系统学习修改的条文内容,做到学以致用。

下一步,南岗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二)》学习培训工作,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打击腐败犯罪力度,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受贿行贿一起查常态化机制,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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