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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转变”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时间:2024-02-29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闫宇航

录入: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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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对待每一件群众信访,加强对群众信访案件的分流疏导,以“三个转变”举措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3年,南岗区院接待群众信访276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三类案件”21件,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41.49%。

一、坚持人民至上
变“结案了事”为“事心双解”

制作信访事项“导引图”

南岗区院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作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积极向来访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办理赵某控告案中,南岗区院经审查发现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但无法达到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向赵某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文适用,并结合“导引图”清晰告知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相应民事权利,最终赵某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二、实行领导接访
变“群众信访”为“百姓信服”

院领导接访

为有效推进复杂疑难信访积案的化解,南岗区院坚持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院领导带头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诉求,推动问题解决。在办理李某申诉案时,因检察机关未支持其诉讼监督申请,李某频繁到检察机关信访。为此,南岗区院院领导先后多次接访李某,讲清该案不支持监督申请原因,通过精准的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最终李某服判息诉。

三、强化源头治理
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

张贴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办事指南

南岗区院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最大程度把风险消弭于无形、将矛盾消解于未发。不断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性,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确保既讲透法理、事理,又讲明情理。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引发上访的问题进行常态化排查、研判和预警,对存在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做到“发现在早,解决在小”。

下一步,南岗区院将围绕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总目标,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受理、办理、预防、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法治化,切实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环节,真正做到惠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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