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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特辑丨南岗区人民检察维护消费者权益综述

时间:2023-03-14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勤恺

录入:赵欣宇

审核:李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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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一年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都做了哪些工作,请听我们“数”说。

 

 

刑事检察数据这样“说”

一年来,南岗区院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36件65人,提起公诉48件92人。

在这些数据背后,不仅是一起起案件,更是一个个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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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徐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案时,南岗区院深入被侵权企业走访并召开座谈会,全面剖析伪劣产品制售背后监管漏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防范制假、售假行为,切实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检察建议书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数据这样“说”

一年来,南岗区院办理预付费领域合同纠纷等支持起诉案件1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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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某培训机构收取预付课时费后,擅自停课且未退回预收费用一案时,南岗区院聚焦消费者退费受阻问题,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68名消费者起诉退费20余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数据这样“说”

一年来,南岗区院走访食品、药品商户300余家,摸排涉食药问题线索12条,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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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消毒制剂不规范问题,南岗区院率先在全省启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司法鉴定,督促相关部门下架问题产品4000余件;针对外卖食品安全隐患,南岗区院率先在全市开展“外卖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督促30余家问题商户整改,推动设立“明厨亮灶示范点”24个。

 
 

联合+专项,维权有保障

一年来,南岗区院始终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先后召开“食品药品、农用物资行刑衔接联席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情况座谈会”等多个联席会议,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会签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起全链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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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坚持以点带面,积极联合各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先后携手公安机关开展政府消费券非法套现专项整治、联合区教育局等三部门开展校园周围商贩专项监督、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活动,有效凝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合力。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在“315”。下一步,南岗区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等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问题,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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