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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时间:2023-07-07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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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吕希明

一、负责抓好全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和院党组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三、负责院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组织实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六、领导本院妇委会、团支部、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指导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七、负责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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